摘要:核心提示 花费260万合法购买了7块林地上的林木,经过4年的精心管理维护下,木已成林即将砍伐之际,却发现林地上的林木已被别人“办好”手续进行砍伐。 自己合法购买的林木为何成为了别人的“囊中之物”?难道签订的是假合同?还是另有隐情?随着本报记者多方
核心提示
花费260万合法购买了7块林地上的林木,经过4年的精心管理维护下,木已成林即将砍伐之际,却发现林地上的林木已被别人“办好”手续进行砍伐。
自己合法购买的林木为何成为了别人的“囊中之物”?难道签订的是假合同?还是另有隐情?随着本报记者多方走访调查,真相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囊中之物”遭抢夺,4年耕耘一场空
2018年10月25日,黄兆思和另两位股东合伙共同出资260万元人民币,以转承包经营方式从朋友韦某益手中,购买了马山县林圩镇苏仅村龙肯屯的1251亩第二代速生桉林木。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了一份《林木销售合同书》,并在合同中约定,购买林木总价值为260万元,定金10万元,在办妥林木采伐证后支付100万元,余款150万元于林木采伐过半后付清。合同签订后,黄兆思等3名股东依约向韦某益支付了59万元林木款。
“我们几个合伙人共同出资,按约定也支付了相应的定金。” 黄启佳讲述称,协议签订生效后,我们就按程序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并依法确认了1251亩林地上的林木所属权归属我们管理以及支配权。
经过4年的维护和施肥,成熟期的林木已经到了砍伐期。2021年11月,黄兆思等几名股东按照关于办理砍伐手续的流程,逐级递交了砍伐申请,但由于砍伐材料需要审核,办证一直延续中。
然而2021年12月,就在黄兆思等人办理和林木采伐公示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有村民向黄兆思反映,签订转让合同的地块上的林木已经被别人正在砍伐。接到村民反映后,黄兆思以及黄启佳、韦华刚等股东立即赶到了现场,却看到一群工人正在自己购买的林木地里砍伐。
“当时我都懵了,我们正在申请着砍伐证,所有林木审批归属权手续和林木采伐公示已经基本落实,就等着领证砍伐了,怎么可能有人在我们的林区里砍伐?”韦华刚回忆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林木被别人一棵棵的砍倒,却无力阻止,那种心如刀割的感觉让人无法忍受。发现砍伐后,我们立刻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合法签订购林协议,并履行合同上的约定,最后自己的成果却成为了别人的“嫁衣”,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意外打懵了黄兆思以及另两位股东。
为何出现这种状况?黄兆思等人百思不得其解。黄兆思说,难道是韦某益与我们签订虚假合同,诈骗钱财?那么签订购买协议后,在办理确认这1251亩林木所属权时,为何各个部门以及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都盖章确认给我们的?而现在却倒转过来,我们主人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路人甲”身份,购买的林木已经不是我们的了。
林木惨遭变卖 26万查封1251亩
黄兆思经过多次走访和了解,终于了解到自己购买的1251亩林木在办理砍伐证期间为何被别人“横刀夺爱” 捷足先登了。其中原因是出售方韦某益与一名合伙人的债务纠纷所引发的。该债务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韦某益退还合作投资款26万元。
经马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一、韦某益尚欠覃某26万元以及利息10万元共计36万元,限期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清。二、覃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这起诉讼经过马山县人民法院的审理终于圆满结束。但意想不到的是,于2022年1月22日,马山县人民法院依据(2021)桂0124执102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向马山县林业局发送了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请求协助执行覃某与被执行人韦某益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2日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韦某益所有的位于马山县林圩镇苏仅村龙肯小屯山界内的林木(作价620万元)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转移登记为买受人林某、陈某所有,并解除上述山界内林地的林木的相关抵押、查封登记和协助林某、陈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马山县人民法院发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县林业局依照通知书给予林某、陈某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并于今年6月份发放了林木砍伐证。对于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黄兆思等人措手不及无法应对,只能一边举报有关监管部门阻止砍伐,一边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对方拥有合法的砍伐证下,黄兆思的举报显得软弱无力。
看到正在砍伐自己呵护了4年的林木,黄兆思以及2位股东心如刀割,但却无力止损。“我们多次联系韦某益,询问为何发生这种情况,前面还口口声声承诺这林木所有权是我们的,后面连电话都不接,找他人都躲起来了。”韦华刚气愤地说,这种一地多卖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我们已经举报到了公安部门。可没想到前几天,韦某益打电话过来称,以前的合同作废了,至于支付的定金以及相应的购买款已转账退还给你们。“卖了4年,现说合同作废?他银行转账退返的购买林木款,我们一分都没动,其单方毁约,我们不予支持。”
变卖更程序漏洞百出 买卖在前变卖在后
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在黄兆思多方了解下,1251亩林木被转让的真相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买卖合同在前,查封变卖在后。”黄兆思说,我们购买林木合同是2018年签订的,而查封转移所属权程序是在2022年1月,总有个先来后到吧,我们原先购买的林木怎么可能用在韦某益的债务赔偿上?债务人的债务怎么可能追诉到我们前面的交易上?况且韦某益自己的债务应由其自己偿还,他如何能将自己卖出去的林木,再变卖给别人。
针对马山县林业部门于2022年6月“及时”给予林某、陈某颁发砍伐证,股东黄启佳无奈称;当发现自己的林木遭砍伐后,我们第一时间反映给相关部门,并要求停止砍伐,毕竟现在该林木存在纠纷,同时我们已经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暂停发放有纠纷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法院已立案开庭审理。但林业部门仍给予林某、陈某发放采伐许可证。
“此次的事件,应该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针对我们林木进行抢夺,买卖在前变卖在后,程序漏洞百出。”黄兆思指责说,这起事件,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我们一定要讨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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