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注:从一张质量数量保证金欠条合约显出了河北省及保定市有关部 门扭 曲的公 平 正义观
“让 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 件 中都感受到公 平 正义”,是. 党. 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以下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的这个案例,让我们深深感受国家对执 法部门的执 法公 平 的严 格要求与维护社会公 平 正 义的深深期待的良苦用心。到底是谁在 迫 害 良民,助 纣 为 虐?是谁在将公 义的天 平 向罪 恶 倾 斜?
郝巧芳,女,今年65岁,农民,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北祝村人,现住保定市化工二厂西宿舍2号楼1单元201号。
我们来听听受害人郝巧芳的讲叙: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的一天,我和二级残 疾 人杜建斌在南阁自家门市卖着电瓶,突然进来了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在一边站着,等客户交完钱走后,他才说话,他说他叫李洪春,是推销电瓶的,他说他的电瓶质量好,价格也不高,电池寿命还长,超出了一般的电瓶,等等、等等我没有信他的,他就走了。过了几天他又来了,等我忙完了,他又夸他电瓶多好多好,然后就谈到了电瓶质 量保 证金的事,他就说你现在卖的电瓶给你放了多少质量保 证 金?我说五万,李洪春说你卖我的电瓶吧!我给您放十万的质量保证金,这您放心了吧?我说数量呢?别到了旺季我要电瓶你没电瓶了,影响我的收入,他说没那个事发生,咱们都写上保质保 量,如果保证不了质 量、保证不了数量你从保证金里扣,李红春还说,这十万元钱不是现金,是电瓶,200支折价,价格也差不多十万,我说行(因我卖电瓶多)。
这就是这张质量保证金欠条合同约定的由来。
2017年11月份李红春找到了我说:生意上有事急需用点钱周转,您先借支给我点钱行吗?就算我借你的,等事过了我再还回来让你押着,我说好,就借支给了他七千元,没过多长时间到12月份他又找到我说再借支3万元钱才能度过难关您帮帮忙吧!等我生意难关度过了再还回来,我就又借支给了他三万元,并告诉他这是最后一回了,生意都有周转的时候,这很正常
2018年2月份李洪春送电瓶来说,妹子,还差三千帮帮忙吧!帮帮忙吧!说的很着急我心软了,但我不高兴因为以前借支的37000元还没还回来,这次借支钱不多就又让他打借支条3000元,再次说这是最后一回了,等三四个月周转过来后你得给我还回质 保 金来,他说一定一定。
2018年3月17日消 .费 者气 呼 呼找到了我,骂我说210电 瓶本应该是80斤现称重只有73斤,根本无法跑 路和使用,李.洪.春承认了公 司把180型电瓶改打型号成210型,这么坑. 害 消 费 者和我我很气 愤,有录.音为 证,八九月份李.洪.春的电.瓶出现了大批容量衰 减问题,三轮车跑不了多远就没电了,出现了充 电难,放 电难的一系列化 学反 应问题.三轮车使用户来门市闹 . 事。
我多次要求李洪春过来解决,他以各种理由不过来,他说 厂 家专有售 后服 务点让向哪里反 应,我反应后没人处 理问题,再要电.瓶给消 费 者换吧!送过来的不是几个月前的旧电 瓶,就是翻 新电 瓶,给李 洪春打电话,他不是说出 差了就是打不通,过了几个月他说他们闹意 见了他不干了,让我给售后联系,我无奈就按照他所说的售 后点联系,对方不理不睬,也不处理,并说不是他卖.给我的,谁卖给我的让我去找 谁。我叫天. 天 .不 .应,叫地. 地 .不 .灵,后 悔当初支给他四 万 元 钱的 质 保 .金了,我真.恨我自己,电.瓶到了旺 季,李洪 春 卖 给我的电 瓶出了问题不解决,断了我的.电 瓶,严 重的违 约了。由此导致消. 费. 者成 .群. 结 .队的去莲 池 区法 院起. 诉我(这有立 .案.庭 .长魏 .麟 懿.通 话录 .音为 证.)。
我咨询了律 师决定起 诉李.洪.春,律师说看他怎么解决吧!我们的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时候起 诉李洪春不晚,法 院也得依照合同约定判决,你有人. 证.物. 证放好.证.据就行了。我四处买电瓶给消费者换下李.洪春的不能用的电.瓶,给我的生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可刘建国故意一边倒的办冤 案,我上 诉到保定市中级 法 院请求法 院查清事实,判决李.洪.春还回借走的质保金四万元,李.洪.春的三个借支条我复印在了一张纸上了,李舒淼都装作没看见)和因质量,和断货给我造成的损失。可保定中级 法 院2020年5月25日(2020)冀06民初954号判 决 书 驳回了我的上 诉,维持了原 判。
2019年9月5日陈仁金起 诉了我,我收到起 诉状后,我就明白了李.洪.春又在耍花招,_他_和_陈仁金_惯用.贿.赂.法.官手段打官司_有李.洪.春,陈仁金给法.院.庭长送礼两万元钱案例录 音为证_李洪春这个二道贩子,这是在逃避合同违约责任,陈仁金和法 院律师关系不一般,因为,陈仁金没参与买卖行为,更没有参与合同签订,充当案由: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张 冠李 戴,买卖合同纠纷,是李.洪.春和郝巧芳的买卖合同纠纷才对,都有签字铁 证。认定李洪春是陈仁金的员工口说无凭,怎么造假也改变不了李.洪.春合同违 约和把180型造假成210型收费行 骗的行为,因为一切是我和李洪春达成的协议,李洪春是成年人,他必须依法履行他的承诺和义务责任。郝巧芳起 诉李洪春经历太多磨难,莲池区法 院八个月才给立案,(2020)冀0606民初2388和陈仁金起 诉我 诉前一天就有了办案人刘建国,人情案的鲜明对比。莲池区法 院非要强制让陈仁金代替李洪春,那陈仁金必须担负起李洪春的合同保证和违约责任,所供电瓶的质量和数量违 约责任,必须担负起赔偿责任才合理合法。但莲池区有关部门,知 法 犯 法、执 法 犯 法的故意,和中 院的顺杆爬的判决,使我很是气愤,为维护法律尊严,我控告刘建国,为求公平判决我起 诉了李洪春,请求依法判 决,但是我连李洪春的 身 份 证 号都没有,法 院不给,联通,移动、电信、派出所查都说是个人隐 私查不了,我不知道陈仁金是怎么查到的我的出生年月日的,我的籍贯,我的隐 私又是谁给他查的呢?
我无奈找到李洪春本人要他的 身 份 证 才起 诉了李洪春,可起 诉了八个月才给立案。保定市莲池区法 院 真是一样公民两种对待啊!陈仁金不是当事人立案一路绿灯,而且案由:买卖合同纠 纷案居然不让买卖纠纷人出庭,降格当证人,违法支持造假者,串联李舒淼,和她检察院的老公姚志包庇自己,串联省法,省检不按合同约定全面审理,不审质量问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究竟为哪般?(2020)冀0606民初2388号立案后让我追加鼎帆经销部和陈仁金,本来我起 诉第一被告是李洪春,可法官不审理第一被告,我申请鉴定,对方拒绝提供电瓶种类和参数明细,后来我咨询河北省质 量 监 督 监 察 院才知道使用过的电瓶根本不给检测,有录 音证据,法 院确给出了86620元的天价检 测 费,并且不给收费标准和明细,我无奈2020年7月28日去竞秀区315举报,从李洪春库房提了两只新样品检测,我承诺我花钱去检测,(任剑飞让我给他买了一条小熊猫烟)可没成想到我走后315没去检测,第二天就让制假者拉回销毁了检测证据。我十分生气就投 诉到竞秀区纪 委,315刘领导为弥补任剑飞的错误,让二次去提样检 测,我跟去提样早就不是以前的造假电瓶了,我录了像发现了更大的造假电瓶,无字电瓶并录了视频,证据确凿,竞秀区市 场监 督 管 理 局就是不处理保护伞任剑飞,竞秀区纪检委和竞秀区市场监 督 管 理 局已相互推诿扯皮了两年了!至今无果。违法必究,这在竞秀区纪检委成了一句空谈!(2020)冀0606民初2388号判决 书 因为没有检测报告,驳回了我的诉 讼请求,合同违约者有理,提交假检 测报告有理,(李洪春自己都成认200只电池97000是质量数量保证金有录 音为证)我又一次上 诉到中院,保定市中 院又让李淑淼审 理,我请求换法官,换法官后撤销了(2020)冀0606民初2388号判 决 书 ,返回到莲池区 法 院 重审。至今已经7个月了还没有听到通知。
我们希望国 家有关主 管 部门充分重视保定市的这起案例,纠正有关部门的错误做法,严查有关司法人员的违法作为,维护司 法尊严与政 府机 关形 象,真正让 群众在每一个 司 法 案 件 中都感受到公 平 正 义。
反映人:郝巧芳( 身 份 证 号码)130637195602031566)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一切法律责任。2022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声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 一时间及时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