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次强调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8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公司(以下简称:司(以下简称:“韵海公司”)签订《2018年-2019年全省房屋维修集中采购项目框架协议》。2019年 “韵海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葫芦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的屋顶做防水施工,同年11月12日工程竣工结束。可是至今都3年了没有给我们农民工工资。
双方维修合同要求:“工程竣工10天之内甲方就得组织验收,委托审计后结款。审计程序中需要“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对签证和发票一些基础资料进行确认,”而该分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确认,导致审计工作无法顺利完成,进而导致施工竣工后已经长达3年时间无法进行结算施工没有取得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也没有给。
农民工多次与“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沟通,“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拖,期间“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总经理闫某还威胁农民工说:“不给你们钱,你们也得管6年售后,不管售后我们就去告你们。”施工单位也表示:“工程有问题我们可以售后维护,可是至今3年了,我们农民工的工资至今一分也没有给我们呢?!”
期间农民工找到中间人问“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不给农民工工资原因公司回话说:“你们要“态度”好!钱就给你们!“态度”不好”!我要找你们工程质量问题怎么都能找出来!到时候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2022年9月份“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移动告诉我们农民工:“你们农民工钱一分钱都不给了!还得把钱扣掉给其他的工程队我们会以工程质量有问题通过法院“合法合规”起诉。”9月份“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通过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起诉。
我们就起.诉案.件咨询律.师答复说:”即使起诉法律.主.体不符合诉.讼条件也起诉不了啊!“合同签订主.体(甲方)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而“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不是合同签订主.体,对本案没有诉.讼.权.利,作为原.告主.体不合格。 而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的法定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双方合同第8.1条款约定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该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应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种种证据表明即使起.诉农民工也不是“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起.诉,也不在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告诉中间人说:“我们领.导已经找”好人了“。于是9月份“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在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起诉。”
于是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给“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干完了活,3年了一分钱没有拿回去,还成了被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国家的政策一直强调要保证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伤害,可这么好的政策为何到“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行不通?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的规章制度为什么到“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现在全国开大会,很多领.导多次提到“人.民至上!”
作为央企的“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在克扣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时,是否想到了“人.民至上”!
该公司没有把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的三令五申放在心上?没有把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放在心上!
作为国.家.级央.企,不仅仅创造经济.效.益还担负着社.会.责任!我们怎么为群众办.事!“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在支付农民.工工资事上让我们看到还有许多单位还没有做到怎么为群众办实事!
我们恳请正在召.开的全.国.大.会的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关注我们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帮我们讨.回我们的血.汗.钱,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如不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农民.工:张玉伟 211321197112267210
联.系电.话:186.4217.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