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在甘泉县传开。据悉,县住建局领导张某某,宴请县人大多位领导以及分管住建工作副县级领导一同参加,在宴会中发生了一起悲剧事件,导致住建局一副科级干部因饮酒过度不幸死亡。
事发经过:
反映人称:6月下旬某晚,陕西甘泉县住建局领导张某,在县曲里村的一农家乐宴请县人大主任与几位副主任,另有一位人大退休领导,分管住建局的副县级领导,当晚参加宴会的共13人。在宴请中县住建局副科级干部张某某饮酒死亡。县住建局领导张某牵头每人均向饮酒死亡的张某某赔偿6万元,额外又赔偿了200多万元,欲息事宁人。事发后,市纪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此事。死者30多岁,生前育有三个娃娃,死者的哥哥同在本县一局部门任职领导,因此负责料理弟弟后事。(具体赔偿金额多少,暂不考证)。
事发后,甘泉县一退休老干部对此事极度愤慨、发生这么大事情,隐瞒组织、晚上该退休老干部打印出18张大字报张贴于县城各处,被相关部门连夜将被张贴出去大字报全部清理完。
此次宴请本应是工作交流的契机,却演变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据了解,在宴会过程中发生死亡,虽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仍回天乏术。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一方面,它再次敲响了过度饮酒危害健康的警钟。在社交场合中,人们应始终保持理性,避免过度劝酒和过量饮酒,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对于公职单位的宴请活动,也应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其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进行,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事件发后,相关部门已对此次事件展开深入调查,以确定事件的具体责任和后续处理措施。我们期待着调查结果的公布,也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让公职人员能够以更加健康、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
甘泉县这起宴请中发生干部死亡的事件,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违反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违规吃喝:中央八项规定明确禁止违规公款吃喝等行为。如果此次宴请存在使用公款支付餐饮费用,或者虽不是公款支付但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都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比如,宴请的目的是为了与县人大领导进行一些不恰当的沟通或利益交换等,这种情况下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2. 违反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方面:
廉洁纪律方面:
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如果住建局组织这次宴请是为了获取县人大在某些工作上的特殊关照或利益,那么参与宴请的人员可能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即使在宴请过程中没有直接的财物交易,但这种带有特定目的的宴请行为也可能被视为一种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一旦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较轻的可能给予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给予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
对干部管理失责:如果此次宴请是住建局内部组织安排的,那么相关领导可能存在对干部管理失责的问题。没有对干部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监督,导致发生过度饮酒死亡的悲剧,这也可能违反了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工作纪律方面:造成不良影响,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从工作纪律的角度来看,参与宴请的人员没有正确履行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给单位和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信纪委部门依据具体的情节和证据来确定。对于此类事件,以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性和公正性。通过甘泉县此次宴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长鸣!愿悲剧不再重演!